本报讯 (安兆宝 郑学军)近日,青州法院查处一起伪造证据妨害诉讼案件,被处罚人樊某、高某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
2月24日,青州法院受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被害人为樊某的哥哥,高某为其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在4月4日的开庭审理中,高某将一份金额为18473.47元的住院收费票据提交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该笔费用,被告人方对该票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发现该票据系伪造,法院随即对此展开调查。经查,该票据是樊某用电脑设计打印出来的,樊某、高某承认其制作、提供该票据的目的是为了使樊某的哥哥获取额外赔偿,并表示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