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城管“治噪护考”行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刘臻)24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要求,我市自5月15日至6月15日,严格控制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噪声排放。建筑工地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施工;各商场企业、娱乐场所排放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为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专门印发了《给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并向相关单位和企业下发了《关于在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排放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商场、门店以及居民在中高考期间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控制噪声排放。
通知要求,城区沿街门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在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城区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影响;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确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向周围居民公告。
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群众性娱乐、集会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应控制音量,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影响。市民在进行室内装修、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影响。
加强餐饮监管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本报讯 (王琳)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措施,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及时部署,强化监督。制定《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强化对学校食堂、接待考生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加强餐饮从业人员资质、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的检查。
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与餐饮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健全和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加强肉、奶制品、豆制品、蔬菜等重点品种的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开展校园宣传咨询等形式,向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常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考生合理膳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中考高期间涉及考生的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开辟“快捷通道”,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同时,积极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