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郝立刚)近日,青州市财政拨付2014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752万元,将尽快通过农村信用联社打卡形式及时发放,有效缓解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的现状,确保计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4年上半年,青州市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3624人,比去年增加2650人,按照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上半年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433人,比去年增加136人,并从2014年1月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35元,高于国家规定的提标水平340元、17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城镇270元、农村150元,与国家规定的提标水平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