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晓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悉,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其中普遍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每人每月按170元计算增加。2、按2013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计算增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50元和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20元、130和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