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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三项措施打造“阳光低保”

  

      本报讯 (张宗杰)为充分体现城乡低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公开承诺。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镇、街道民政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全部签订了《承诺书》,向组织和广大群众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低保法规政策、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坚决不办人情保、关系保,不插手、不干预低保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集中复核。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全市农村和城市低保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成立低保核查领导小组,对所有低保户全部进行入户调查。对骗保、关系保、人情保等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截至目前,入户调查、复核工作已完成70%以上。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进行到55%左右。
  健全制度。出台了《青州市低保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对入户调查、复核过程中对低保经办人员的近亲属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填写备案表,由调查人员和低保备案人员签字。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青州市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起草了《青州市低保民主评议办法》、《青州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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