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6月27日,记者从青州市召开的全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上获悉,会上下发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力争做到“零发生、零溺亡、零伤害”,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随着酷夏来临,气温升高,人们对“水”的热情日益高涨。近段时间,各地也爆出了一些令人痛心的青少年溺亡事件。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8万多名儿童死于伤害,其中溺水是最主要的原因。而青州市河流、水库较多,极易发生溺水事件,会议要求,必须把预防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全面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通知指出,要强化宣传,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部门要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在高温时段溺水事故多发期、易发期,刊登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宣传防溺水知识,发布警示信息,进行警示教育。各学校暑期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组织学生家长观看《防溺水宣传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上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
通知特别指出,在学生离校前,要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一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要通过家访活动,提醒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要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看护,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重点水域须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通知中要求,要实施网格化管理,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以村组(社区)为基本单位,在责任水域内落实防溺水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行政区划,分村组(社区)落实防范水域和防范责任;各村(居)委会要动员群众加强巡逻,制止无大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玩耍、下河洗澡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在学生上下学经过的危险水域、水闸、水库、桥梁等重点部位,要根据需要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另外,镇(街道)要组织防溺水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解和落实责任,跟踪督办,及时排除。
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岗位和个人
对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市领导非常重视,近日,市委书记孙忠礼专门作出批示,批示指出,暑假将至,今年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做好细致的工作,学校、家长、社会共同携手,坚决防止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如发生事故,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中强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重点是责任是否明晰并到岗到人,宣传是否有力有效,安全教育是否落实,管理制度和警示标牌是否到位,定期排查是否认真落实,巡查、联防、联控机制是否落实到位等。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对落实不力,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广大学生家长: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当前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上学前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青州市教育局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