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洪庆先生授权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何俊、杨汶忠律师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绿熙
LUXI(以下简称:“绿熙”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主要用于商品系氮肥、农业肥料、肥料、过磷酸钙(肥料)、混合肥料、化学肥料、植物肥料、动物肥料等商品“绿熙”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系牛洪庆先生。
東瀛の邦
DONG YING ZHI BANG(以下简称:“東瀛の邦”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主要用于商品系海藻(肥料)、土壤调节用化学品、农业肥料、肥料、腐殖质、无土生长培养基(农业)、混合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化学肥料、植物肥料等商品“東瀛の邦”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系牛洪庆先生。
任何单位或个人将上述“绿熙”、“東瀛の邦”商标用于该二种商标类别商品时,需与牛洪庆先生签订书面授权许可合同,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有关权利人支付报酬。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绿熙”、“東瀛の邦”商标。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涉嫌构成侵权行为的,牛洪庆先生将保留依法追究侵权人刑事和民事责任的权利。
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
何俊、杨汶忠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