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8名孩子有了基本生活费
本报讯 (记者刘建丽)近日,青州市举行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仪式,按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为全市6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今年上半年的基本生活费。
据了解,本次救助的6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因多种原因造成父母双方无抚养和监护能力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青州市为搞好这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了他们的档案资料,拿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每年分两次,直接发放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救助他们到满18周岁为止。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特殊群体之一,他们最需要呵护和帮助。青州市政府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工作列为2012年承诺为群众办好的9件实事之一,按每人每年7200元的标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