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玉安)为杜绝养老金冒领现象,巩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青州市自2012年5月11日至6月25日,对全市20443名企业离退休(退职)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
具体认证办法是:在青州行政区域内居住、2011年12月底之前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且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职工,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窗口进行资格认证;因生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本人确实不能到市人民办事中心认证的,可到现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开具证明,由其亲属携带离退休职工的身份证和居(村)委会证明到市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窗口代为认证;凡在异地居住的离退休职工,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于5月30日前,到市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窗口领取《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由离退休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后,在6月15日前邮寄到市人民办事中心社保局窗口进行认证。
在认证工作中,市社保局与人民办事中心密切配合,通过落实专人维持秩序,聘请医务人员提供现场医疗保障,周六、周日正常办公等措施,为前来认证的离退休职工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确保认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