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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孝德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将孝德建设工作与乡村文明行动、四德工程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选表彰孝德建设先进单位53个、先进村居231个、先进个人3600多名。
开展“幸福大家庭”、“敬老好儿女”、“好婆婆”、“好媳妇”三级评选。坚持镇街抓村居、村居抓家庭、系统抓单位、层层树典型的原则,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市、镇(街道)、村(社区)“幸福大家庭”、“敬老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三级评选,表彰“十大幸福大家庭”及各类孝德先进典型3600多名。
实践活动全覆盖
开展孝行标准征集活动。广泛组织开展 “孝敬父母日常事”征集活动,通过“孝贤大讨论”、“晒孝贤事”、“孝贤评议会”等形式,归纳提炼不同群体应知应做事项和标准,引导家庭成员自觉为老人办实事、尽孝心。王坟镇、弥河镇确立的老人住正房、日常赡养、医疗费保证、感恩父母、精神慰藉五条孝行标准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开展“感恩父母日行一事”活动。在全市开展感恩父母日行一事活动,通过一言一行、日行一事,主动关心父母身体健康,多体贴、问候父母;理解父母心思,每天给父母倒一杯茶、多聊会儿天;关心父母起居生活,给父母端第一碗饭,给父母打一盆洗脚水;懂得感恩父母,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报答父母。
开展“我陪父母过周末”活动。倡导周末回家为父母做饭洗衣、清扫居所、换洗被褥,陪父母锻炼身体、户外活动、逛街购物,让父母心情舒畅。对与父母居住较远的,要求自觉提高赡养父母标准,经常打电话问候,抽时间经常回家看望,定期给父母查体,养成孝敬父母、回报父母的良好习惯。
开展“孝老爱亲党员干部做表率”活动。9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学习、践行、传播孝德文化,争做孝老爱亲、爱岗敬业的表率;带头为自己老人洗脚,并带领家庭成员一起参与志愿者进社区、到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做好事、行善事、解难事,赢得了社会赞誉。
在孝德建设活动的引领下,青州市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丰硕成果。青州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城市、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市、全省四德工程示范市;烈士沈星获评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农民郭庆刚获提名奖;侯王村党支部书记冯先家获评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有2人获评全省道德模范,5人获得提名奖;有6人跻身中国好人榜,4人上榜山东好人,22人入选潍坊各类好人模范,评选青州我身边的好人模范195人,书写了“山东好人”的青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