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青州》电子版 - 青州人文 - 青州书画 - 青州风光 - 青州房产  
 
  第3版:民生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要闻

第2版
综合

第4版
专题
 
标题导航
检务公开“晒出”检察公信力
精彩节目送军营
潍坊、青州火车站联手助老人平安回家
党报热线
我市调整相关供热价格政策
阳河管理局三举措助推古城游
微笑拍照,让幸福陪伴一生
避孕失败如何处理?如何正确选择终止妊娠手术?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今日青州新闻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调整相关供热价格政策

  

      本报讯 (李恒)《山东省供热条例》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山东省物价局又以鲁价格一发【2014】120号文件通知全省各地,相应调整今年供暖相关政策。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我市供热价格政策,将以往与《山东省供热条例》不相符的供热政策予以调整,并以《供暖价格政策提醒函》的方式通知各供暖企业。
      调整基本热价比例。供热计量价格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其中,基本热价,由原来的40%调整为30%;计量热价,由原来的60%调整为70%。
      取消采暖“报停费”。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由原来收取5%的热网运行成本费,调整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联系方法】- 【投稿信箱】- 【《今日青州》电子版】-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今日青州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0904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