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档次提高到12个 基础养老金调整为75元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记者日前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我市多项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政策作出调整,所有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如果多缴,到达领取年龄时,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今年我市多项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是调整缴费档次。缴费档次由原来的8个档次,调整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满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
二是缴费补贴有所提高。目前,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自2015年1月1日起,缴费档次500元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缴费即补。
三是增加了丧葬费。自2013年7月30日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后,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500元。指定受益人只需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同时携带火化证明、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就可以了。
四是提高了基础养老金。自2014年5月1日起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由原来的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5元。今后,国家还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基础养老金。
五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及政府补贴可以依法继承了。原来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只退还个人账户养老金,自2014年2月21日起,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等)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