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磊)为树立用人单位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青州市从11月24日开始在全市用人单位中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情况;执行休息、休假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保护情况;职业培训鉴定等十项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内容。评价等级共分三级:A级诚信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B级诚信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C级诚信单位(劳动保障非诚信单位)。对评定为A级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推荐参加劳动保障评先树优和社会评比表彰活动,免予年检审查。对评定为C级的单位,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作为重点监察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劳动保障年度审查的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范围,对照评价条件,申报相应等级,以建立劳动保障等级分类管理,鼓励用人单位诚信经营、自觉守法,评价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