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国磊)最近,交通运输部颁布了2014年第16号《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出租车行业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的一道流动风景线,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目前我市共有出租车469辆,但出租车随叫随停、乱掉头等阻碍交通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也不统一,严重制约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
此次《规定》的出台,在出租车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拒载”、“绕道行驶”、“议价”、“甩客”等用语进行了明确解释,进一步规范了出租经营行为,明确了处罚依据,为我市出租汽车管理提供了全新的标准。同时,为应对即将施行的新规,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500余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集中轮训,确保了新规按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