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暨田)为健全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而逐步提高的工资增长机制,指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日前,青州市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及企业实际情况,对我市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进行了发布。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可以2011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500元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2012年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上述任一基数的1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上述任一基数的2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上述任一基数的6%。
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按照本企业实现利润、资本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等经济指标,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