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海涛)近日,笔者从青州市物价部门获悉,按照潍坊市基层一般诊疗费标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注射型9元/人次、非注射型6元/人次,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按不低于百分之八十比例支付;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为6元/人次,其中个人支付1元/人次,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5元/人次,兼顾和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效促进全市医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医疗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局窗口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的医改总体思路,开展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研,为上级物价部门筛选和确定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提供了依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加价及药品降价政策,通过加强检查,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加价及药品降价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