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世波)近日,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各司法所业务骨干学习贯彻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的《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暂行)》。《规范》规定了委托机关可以委托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的几种情形、开展调查评估的程序、内容等。通过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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