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海涛)根据国家《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州市人民办事中心物价窗口认真做好幼教收费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初步走向正规。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青州市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对前来备案的单位,进行认真细致审查的同时,还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其次,认真做好备案成本的复核工作,使幼儿园的收费与其服务质量基本相称,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幼儿园的正当权益。
要求各幼儿园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群众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在幼儿园内设立公示栏、公示板、公示牌、公示榜等多种形式将幼儿园的收费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了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制止和纠正面向幼儿的乱收费行为。同时设立了幼儿园收费举报“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收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受理迅速、处理恰当、回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