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购房屋如何进行维修?
王女士来电询问:她购买的房屋最近出现了质量问题,该找谁维修,维修项目责任怎样区分?
质监站工作人员答复:商品房(含拆迁安置房)分保修期内和期外维修两种情况。
一是保修期内购买的商品房维修。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顾名思义也具有保修期,房屋的部位不同,质保期的范围也不同。目前,大多数购房者都不太清楚商品房住宅保修期是如何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中明确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包括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注意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细致地了解开发商的质保条款,仔细对照开发商提供的质保书中的条款和国家规定条款,如发现有与国家规定条款不符或缺失的地方,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更改。根据质保书的条款约定,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住户可直接联系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
二是期外维修即房屋过了“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的维修。如果房屋超过“质保期”后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设施损坏,应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超过“质保期”的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正常损坏承担共同的责任,应通过以下流程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1、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经过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2、委托专业维修部门向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申请。
3、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后,提取公共维修资金利息,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另外,对于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新建住宅区,可向所在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报修。
(记者郭庆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