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平)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青州市政府决定,自4月上旬开始至9月末,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行动打击重点是: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造成银行债权抵(质)押悬空;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银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青州市成立了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金融办下设办公室,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公检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合力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通过接受社会举报、调查、审计、司法侦查等手段,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彻查相关企业和个人经营情况、银行资金往来明细、资产转移路径,全面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市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市金融办:3255377,市公安局:3293118、110),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涉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对涉案企业和个人,深度追缴其涉案资产,确保转移、隐匿、侵占的资产全部追回,保障金融机构、担保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涉案人员,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集中处置一批典型案例,建立“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向全社会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