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社宣)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近日,青州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从软件、硬件、药师配备、药品供应、医保药品销售等方面详细规定了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规范,为全市188家定点零售药店设置了“紧箍咒”。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6月下旬开始,人社局将与相关部门联合,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检的方式,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文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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