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晓丽)“别人挣钱买个手机不容易,咱们不能昧着良心贪这点小便宜。”说这话的是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驾驶员刘海明。
2015年6月10日下午5时许,办公室小刘出差公干,走到长深高速青州南收费口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个白色的物体,他下车一看是一块儿九成新的华为手机。小刘第一时间想到联系失主,可是手机设置着密码,无法获取到失主的任何信息。小刘心里盘算着,那么热的天,失主丢了手机肯定很着急,反正离会议时间还有大半个钟头,于是他决定在路边等等。眼看开会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可失主并没有出现,小刘正准备发动汽车先去开会时,终于,华为手机铃声响起,小刘迅速接起电话,一听是失主借别人的手机打过来的,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原来失主陈某是老师傅汽修厂的一名汽修工人,下午在长深高速青州南收费口附近帮人修车时,手机掉落在那里了,直到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一时心急如焚,本来对找回手机没抱多大希望,本着试试看的心情打电话,没想到手机失而复得了。会后,小刘亲自将手机送到陈某手中,陈某感慨道:“没想到自己也能碰到拾金不昧的活雷锋。”
小刘,自进入检察队伍以来,虽处在二线科室,但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多年来,一直被单位评为“年度先进个人”,是领导眼中的好干警。生活上,他也是一个“热心肠儿”,经常关心、帮助同事,是同事心中的好大哥、学习的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