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平)为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近日,青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决定对全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进一步加强管理。
管理范围为城区主次干道,管理重点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妨碍交通等违法停车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停放车辆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必须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定点有序停放,未在泊位内停放或超出、骑跨泊位的均属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应在指定位置朝向一致、有序停放。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行车道、人行道、自行车绿道以及出租车的管理。要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加大巡查处罚力度,严禁各类车辆违法停放、妨碍交通秩序的行为,确保管理效果。
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自觉维护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对妨碍、阻扰、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