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青州》电子版 - 青州人文 - 青州书画 - 青州风光 - 青州房产  
 
  第3版:民生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1版
要闻

第2版
综合

第4版
专版
 
标题导航
端午假期青州旅游市场火爆
暑期夏令营(5—12岁),一起来加入吧!
党报热线
青州开始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青州规范城区停车秩序
青州公共自行车中期评估获高分
青州生育津贴改为按月发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计生站到第一书记村为群众免费查体
情暖古城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今日青州新闻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州生育津贴改为按月发

  

  本报讯 (社保宣)近日,潍坊市6月1日起对生育津贴计发方式做出完善调整,女职工产后领取生育津贴的方式,将从一次性领取改为按月发放。发放方式的改变,对现行生育保险待遇的申办流程、计算方法没有任何影响,确保了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待遇标准的全面落实。
  据了解,由于生育保险待遇的发放是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企业的模式,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待遇时,为一次性根据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发放至企业,然后由企业根据参保人的情况进行企业内部调剂,发放方式也是一次性到位。
  在此次发放方式调整后,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后一年内为其申报生育保险待遇。自用人单位为生育女职工申报生育待遇的次月起,根据女职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和参保缴费情况,逐月发放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和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补助金仍按原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及时足额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生育津贴停止发放。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联系方法】- 【投稿信箱】- 【《今日青州》电子版】- 【版权声明】- 【招聘信息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今日青州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服务热线:0536-3233110 邮箱:qzjrqzw@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市委院内 邮编:262500

版权所有 今日青州网 鲁ICP备09049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