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东涛 刘志涛)近年来,弥河镇坚持纠防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面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了截留、挪用、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公开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和各村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15日内,将项目名称、来源、数量等情况,通过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备案制度。对享受涉农专项资金补助的农户登记造册,留清底子,同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并做到公开发放;镇纪委建立涉农专项资金档案,要求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除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外,还要向镇纪委备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出现的滞留、截留、挤占、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