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袁洪金)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
本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对象为: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我市共接收201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96名。发放标准为:每服役满一年发放4500元,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截止到目前,全市共为396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848.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