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钟长亮)7月21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庙子法庭快速办理了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刘某某是青州市某某镇某某村的村民,于2008年夏天从青州市某某镇某某村李某某处购买石灰四车,计款12496元,已付款5000元,尚欠7496元,后原告多次追要均被拒付。
一晃7年过去了,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于今年7月20日又来到庙子法庭,再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某。执行员曲文涛、周景国在庭长钟长亮的带领下立即为其办理了“恢复执行”手续。21日被执行人刘庭长钟长亮和执行员曲文涛、周景国分别对被执行人刘某某进行释法析理,案例警示等法制教育,中午12点让家人将7500元现金送到庙子法庭,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一起长达7年的执行案件总算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