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陆续发放
本报讯 (王振环)日前,青州市工伤职工保险待遇又有新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均有增加,预计本月将陆续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5元、265元、255元、245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用的增加标准,以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加标准,按配偶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的标准执行。
这次还将原破产企业致残程度五级至六级,且已办理退出生产岗位手续,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定期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一并进行调整,增加额为五级每月235元,六级每月225元。对今年3月1日后,一级至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