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蕴新 赵岩)近日,从青州市发改局窗口获悉,青州承旭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庙子镇49兆瓦光伏电站一期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获潍坊发改委批复。
项目由青州承旭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开发,规划建设容量49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为单晶硅组件,支架采用常规的固定式。项目拟占地约1300亩,其中一期10兆瓦光伏项目占地350亩,总投资10600.75万元。项目位于庙子镇梨园店村,于2015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15年12月竣工投产。
该项目属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增长的需要,进一步缓解青州电网供电紧张局面,对于推动和提升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改善和保护居住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光伏发电系统年均发电量1110.66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888.87万元、利税19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