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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青州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
每月平均用电不超过210度 电费支出保持不变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刘静)7月1日起,我市也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因此很多居民非常关心自家的电费支出会不会多起来。记者7月4日从市供电公司了解到,如果你家平均每个月用电不超过210度,那么实行阶梯电价后你家的电费支出将保持不变。
用电量划分为三档  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7月1日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后,按照阶梯电价规定,现行的按月用电量累进加价,将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我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市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月每户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等),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
    对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第一档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按抄表量计算电费  多购电“不沾光”
    不少市民询问提前多购电是否“沾光”?对此,记者联系了青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提前多购电“不沾光”。
    青州市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介绍,阶梯电价是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内抄见的实际用电量计算,而不是按照购电量多少进行计算。所以,居民多购电并不“沾光”,突击购电没有必要。
    他说,我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市供电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大部分居民用户电费支出不变
    此次实行阶梯电价前也有过听证,民间也有“听证必涨价”的戏言。不过,此次阶梯电价却会让大部分居民受益。
    市供电公司营销部电费电价专工郄良告诉记者,如果你家月平均用电不到210度,即每年用电不超过2520度,电费支出不变,“执行阶梯电价也是个使用价格杠杆的调节机制,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节能。”
    换句话说,执行阶梯电价后,月平均用电只要不超出210度,电费支出将会保持不变。
    此外,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
    本次阶梯电价试行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此举主要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科学合理、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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