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社宣)近日来,有诸多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明白考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其工资待遇问题如何执行,为更好的保障该部分人的权益,市人社局专门查阅了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做出严格规定。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执行情况为:服务期满后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见习)期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