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怀贡)五十多岁的郭某宝是青州市某某镇某某村的村民。早在二十年以前就经营水泥买卖,由于他为人忠厚,又讲信用,虽然水泥买卖是小本小利钱,在别人看来是不起眼的买卖,都不愿意去做,他却非常认真的去精心经营,所以水泥买卖一直是很红火。再者郭某宝善于吃苦耐劳,精打细算,他天天骑着摩托车去城镇、乡村联系水泥用户,他本着“是菜就往篮子里剜”的原则,只要有利可图他就积极去做。他细水长流、积少成多,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多年下来,银行里也存下了80多万元的存款,轿子车代替了过去的摩托车。日子过得逍遥自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小康”家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4年初冬,邻村的同行傅某某是经营水泥的大老板,他以新上项目为由,去向郭某宝借款800000元,而且还和郭某宝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写到:“借郭某宝现金800000元,年利息是15%,利息一年一结清,使用期限为三年,如有违约可再给郭某宝违约金50000元”。郭某宝小算盘一算计,800000元存在银行里,利息了了无几,借给傅某某一年的利息就是十二万元多,自己辛辛苦苦跑二年水泥买卖也赚不上这么多钱,既省心又省力,这买卖很合算,越算越开心,越想心里越美。心想,这不是财神找上门来了吗?于是郭某宝很爽快的把800000元钱借给了傅某某。
2015年春节期间,郭某宝听说傅某某因去澳门赌博,把自己的钱和借人家的钱全都输光了,老婆一气之下也和他离了婚,领着一双儿女回了娘家。傅某某为了躲债也远离他乡,从此与债权人失去了联系。郭某宝听到这个消息后,就像当头挨了一棒,连疼加气,眼前发黑,险些晕倒。心想,自己辛辛苦苦做了20多年的水泥买卖,不知操了多少心,受了多少苦和难,才积攒下800000元的“养老”钱,没想到借给傅某某后竟化为泡影。一时气的想不开,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才“消”了气。可是他在以后的大部分时间里,经常把自己关在屋里喝闷酒,喝醉之后就嚎啕大哭、以泪洗面。从此,他全家过上极不舒心的日子。
【法官说法】
青州市某某镇某某村的郭某宝,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贪图高利,将巨款贷给他人,结果,不但利息一分钱也没捞着,反而将积攒了二十多年的800000元“养老”钱也化为泡影,他后悔莫及。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向别人放贷时一定要考察好借钱人是干什么用?有无偿还能力?口碑如何?往往是有些人见钱眼开,贪图高利,想赚便宜。郭某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吃亏就吃在想贪便宜上。在此,提醒大家要牢牢汲取这一深刻的教训,切莫一时贪图高利,给自己的财产安全留下隐患。在此还要提醒广大群众,存钱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去办理,利息虽低,但确实保险,万无一失,那才是真正的“保险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