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琳)为保障羊肉及其制品食品安全质量,青州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督促企业自我规范。12月2日,市场监管局、畜牧局召集羊肉生产经营企业(业户)召开会议,将《通告》分发给羊肉生产经营企业(业户),要求其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对照《通告》开展自查自。倡导火锅店、自助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
开展专项检查,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告》明列的“挂羊头卖狗肉”,掺假掺杂;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羊肉;超过保质期的羊肉,特别是进口羊肉;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羊肉和“混合肉”;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羊;添加、掺杂毛皮养殖动物的胴体来源不明、标示不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索证索票不全;含“瘦肉精”的羊肉等7类违法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上溯源,直至追到生产加工和屠宰源头,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