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甜甜)近日,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要求,决定降低我市涉及6个部门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具体包括:
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由每平方米8元降低为5元,新建房由转让方承担,存量房由转让和买受双方各承担50%。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为0.45%、0.50%和0.60%,分别降为0.40%、0.45%和0.55%。
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产地检验费。由现行的粮谷类、经济作物类和水(瓜)果类收费额占货值比率分别0.30%、0.35%和0.45%,分别降为0.25%、0.30%和0.40%。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降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