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郄光菊)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青州市园林局荣获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绿化建设稳步推进。青州市坚持节约型园林的理念,科学规划、精心施工、严格监理、精细化管理,在绿化总量不断攀升的同时,注重调整绿地结构布局和设施配套,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性需求。倡导绿色文明理念。认真组织垂直绿化、庭院绿化、高大乔木进社区和“一人一棵树”等社会绿化活动,传播绿色文明理念,夯实社会绿化的群众基础,激发社会各界投身城市绿化的积极性。系统地掌握了青州市古树名木的资源总量、种类分布及生长状况,建立了规范的古树名木档案,宣传普及了古树保护的基础知识,增强了人们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传承绿色生态文明奠定了基础。
参与帮扶温暖行动。为第一书记村南文登村及示范村西郑村制定统一的美化、绿化方案,分别投资10万余元,用于村庄绿化建设绿化;在“三联三促”、精准扶贫工作中为企业和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了社会和谐、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