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法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本报通讯员 杨远珍 张国鹏 安兆宝
“谢谢法官们,有了这笔钱,俺家今年的日子就好过多了。”拿着青州法院法官送来的15000元救助款,王某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反复地重复着这几句,他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王某的厄运源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2011年10月的一天下午,王某及其儿子等人乘坐的面包车正行驶在青州市南环路上时,对面急速行驶的一辆轿车突然左转,撞向面包车,面包车当即失火,车内三人被烧死,王某父子烧伤面积超过10%,构成重伤。2012年,黄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王某父子100余万元。黄某在向王某等人赔偿22万元后,便已无力赔偿,巨额后续治疗费的缺口使王某一家的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
了解王某父子的实际困难后,该案承办法官郑学军立即向法院党组汇报了王某的家庭情况,法院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将其列入司法救助的对象。2015年底,郑学军法官驱车50公里赶到王某家中,亲手将15000元救助款交到王某手里,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而这已经是王某领到的第二笔救助款了。
2015年,青州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74件,其中,像王某这样不能及时足额获得赔偿的刑事受害人不在少数。为解决这一实际难题,近年来,青州法院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救助款列入法院财政预算的范围,并逐年保持着适度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该院共向生活困难的刑事受害人发放救助款10万余元,通过刑事和解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案件则是农民工个体的“单打独斗”,法律知识的欠缺和劳资双方实力的不对等往往使他们的维权之路步履维艰,随着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基层法院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讨薪案件。为此,青州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以“组合拳”保障和兑现农民工的工资权益,除了利用自身的缓减免诉讼费、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简易程序等各种职能手段,还借助劳动部门、行业协会等多元社会力量合力化解纠纷, ,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工资得到及时足额发放。去年以来,该院共妥善解决农民工个体追索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45件,其中审理结案26件,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处结19件,累计标的额达200余万元,目前,绝大多数案件的工资欠款都已及时支付。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青州法院累计减缓免诉讼费达90.84万元,发放救助款25万余元。“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更多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度过难关,让更多群众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传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