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人社宣)近日,根据上级人社部门安排,青州市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简称“两定资格审查”),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
“两定资格审查”取消后,将通过自愿申请、组织评估、协商签约、登记备案等环节,加强和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开展评估、协商谈判、签订协议、协议备案等工作。
目前,青州市纳入协议管理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有35家,定点门诊有77家,定点药店有187家;居民医保定点医院有35家,村级卫生所630家。下一步,人社局在及时完成服务协议的备案工作,做好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行政服务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协议监管工作,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调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经办机构和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