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蔡静)为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取得实效,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绩效,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业务的通知》,从严从实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积极响应,努力做好相关工作。
规范监管内容。一是规定资金信息获取方式。充分利用“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通过预算编制、集中支付、齐鲁惠民一本通等系统提取生成乡镇财政资金信息。二是规范公开公示行为。规范了公开公示的主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并要求收集公示现场的数码照片等资料,上传到系统中存查,确保乡镇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安全高效运行。三是明确资金监管职责。明确了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监管中的职责,确保了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统一档案文书。规范统一了资金监管台账、公开公示表、抽查巡查通知书、工作底稿、工作报告、整改报告等业务档案文书;明确需上传资金监管系统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前和竣工后照片”等监管资料,使资金监管工作更加科学、统一、规范、精细。
建立考评机制。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考评机制,明确监管职责、考评内容和要求,定期对各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