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柳温林)为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从2016年起,青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标准由2015年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自2009年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以来,青州市人均服务经费从15元提高到2016年的45元,省、市、县三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1580万元,其中青州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11170余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用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12大类4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