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1000户
本报讯 (记者张平)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功能,青州市根据国家、省和潍坊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2016年重点将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以及配套设施缺失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对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需拆除重建和改建的,正在抓紧实施改造中。
青州市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领、镇(街道、开发区)、村(居)为主体,市场化运作,谁征收、谁安置、谁受益,责任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根据三年改造计划,到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1000户左右,其中,2016年计划实施2412户,2017年力争突破8000户,通过棚改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