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张甜 路浩亮)近日,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我市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王继一等九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抗诉案获评“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我市检察院办理的该抗诉案件,系保护民生民利的典型案件。原审被告人王继一等九人有规模地利用公司生产、加工“地沟油”,供人食用,出售牟利,作案时间跨度大、生产数量大、销售数额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属于依法应予以严惩的源头性犯罪主体。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9人缓刑,检察机关抗诉后3名主犯全部改判实刑,其中2人改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这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的从重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护了民生民利,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此次评选活动由高检院公诉厅成立的专门评选小组和由公诉厅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围绕抗诉力度、抗诉质量、抗诉效果、抗诉必要性等方面,通过投票评选出了20件“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和100件“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我市检察院办理的该抗诉案件获得了评委们的一致好评,认为该案抗诉力度大、抗诉质量高、抗诉效果好,最终通过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获评“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充分展示了青州公诉干警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展现了办案检察官坚定的政治理念,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