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获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本报讯 (记者张平 通讯员王明华)日前,青州市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全市再添一块国字号“城市名片”。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旨在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青州市按照“布局集中、用地节约、项目集聚、产业集群的”用地原则,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促提高,节约集约促转型”的理念,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紧紧围绕智根、地根、银根、律根“四大要素”,探索运用创新、职能、资金、政策“四大杠杆”,跳出土地抓节约集约,严格按照新的创建指标评价体系要求,结合新常态下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本地实际,在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土地利用、土地监管、节约集约评价和考核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积极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扎实稳妥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切实提高节约集约水平,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高效利用的良好互动,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完善土地管控体系。健全市场调控机制,制定一系列文件政策,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实行网上交易,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对新上项目采取竞争性用地政策分配用地指标,实行“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建设用地供应方式,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前五年土地供应率达80%以上。健全标准控制机制,加快大型矿业企业转型技改,按照“善用资源、节能减排、节约用地、高效利用”的原则,鼓励企业零排放、少占地。健全监察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网络,提高违法占地案件的发现率和制止率,维护了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以模式创新为契机,优化土地供给体系。一是废弃工矿整治利用,拓展用地空间。按照上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关停“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点的部署,青州先后关停矿山企业591家,把8万亩废弃矿坑的治理利用作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点,并与低丘缓坡整治相结合,大力整理开辟土地,拓展用地空间。二是旧城旧村挖潜利用,腾出用地空间。将城中村、空壳村改造作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重点,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综合挖潜利用,不但提升建筑容积率、土地利用率,而且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经济收入。三是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增加用地空间。对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密度达不到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闲置土地面积大、单位产值不高、税收贡献率低的企业,采取严格措施予以收回、收购或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土地置换、项目嫁接改造等方式盘活土地,倒逼企业退出或转型升级。先后关停企业543家,12家企业实现“零增地技改”,56家企业实现转产转型,腾出可利用建设用地5200亩,新上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29个。
以服务创新为动力,优化资源保障体系。紧跟经济发展部署,全力保障发展用地需求,优化调整工业用地规划1155宗、21870亩,利用政策组合拳,报批工业用地18247亩,落户工业项目478家,总投资853亿元,利税24.9亿元,解决就业7.1万人。同时,保障生态、民生建设,优先落实用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大提高了青州土地节约集约水平,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高效利用的良好互动,探索走出了一条供给科学、结构全面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