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甜甜)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全市物流业发展,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决定对全市物流园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定期检验和计量校定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下调30%。
此次降低后的物流园区内计量鉴定收费标准涉及的计量器具有非自行指示称(机械杠杆秤)和数字指示称(电子秤)。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等的定期检验费为70元;载重量大于等于5吨的,加收35%;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70%。安装、修理、改造后经检验不合格及定期检验不合格应当复检的,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14%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