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艳华)按照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潍人社【2016】80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950元提高到1000元,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于9月底前将失业保险金全部补发到位,确保失业职工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近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青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据介绍,此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主要考虑物价上涨,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