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甜甜)为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收费的管理,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公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价格及有关事项。
青州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运距在10公里以内的,最低限价为每立方米23元,处置难度大的可协商在最低限价基础上向上浮动,但托、运双方需签订协议;运距超过1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每立方米增加1元。上述价格仅包括装卸运输费用,不包含建筑垃圾消纳费用。
城区建筑垃圾消纳费用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按每立方米3元缴纳。建筑垃圾用于就地回填、异地填垫再利用的一律不缴纳垃圾消纳费用。
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单位要坚持自愿委托、服务与收费相对应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对应服务内容和价格,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