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安印)日前,青州市荣获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近年来,青州市农经部门以创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为抓手,坚持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切入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创新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科学的监管处置制度,“三资”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年,青州市对1054个村集体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的底子。在13处镇街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服务。市镇两级分别设立了服务大厅。市农经局负责对镇街“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督查,镇街负责具体实施。建立了农村“三资”定期调度、检查、通报机制和监管考核制度。市镇两级财政每年分别拨付专项运转经费,确保了“三资”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为规范“三资”管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青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印发搞好村级资产资源工程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每一项资产的构建、运用、处置,每一处资源的开发、发包、经营都做出明确规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镇街代管、实行“收支两条线”、开支审批、收款收据领用核销、资产构建处置、资源承包租赁等制度,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运行。同时,从严坚持农村“三资”监管,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提高农村财务运行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