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玉娇)近日,2017年山东省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申报项目于规定时间内向市人社局提出申报。
本次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等。
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