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互助破解农民贷款难
累计发放互助金241笔882.8万元
本报讯 (记者郭庆滨 通讯员李子君)2016年,一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在青州市快速发展,农民朋友不用看银行脸色、不用借高息贷款,只需提交申请,便能及时得到合作社的互助资金,解决农业融资难题,这就是在青州市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
2016年6月22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青州市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现场观摩了青州市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和侯王孝美旅游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对青州市开展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青州市的金融互助经验也得以在全省推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是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经依法取得试点,以服务合作社生产流通为目的,由本社社员相互之间进行互助性信用合作的行为,通俗的说就是“用农民的钱、办农民的事”。
青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邢丽燕介绍说“自2015年2月份全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典型引领、稳妥推进、注重规范、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扶持,注重风险防范,推进业务创新,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稳步推进。”
作为一家专业瓜菜种植合作社,青州市巨银瓜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凭借着稳定的收入以及良好的信誉,获批成为我市首批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单位。
“合作社通过信用互助部,通过对社员的授信额度、授信程度和授信先后次序,把社员所使用的钱,按照顺序,通过托管银行,一次性打给所需用的社员手中。也就是说,用社员自己的钱,办了社员自己的事。”青州市巨银瓜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殷玉珍介绍说。
前不久,社员殷凤岭就通过合作社开展的信用互助业务拿到了一笔4万元的资金,不用任何抵押担保,从申请到提款不到三天时间,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合作社成立了资金评议小组,完善资金归集发放、借后管理等流程,坚持社员制和封闭式,让互助资金有效安全运转的同时,支持社员的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青州市强化政策机制创新,激发信用互助发展动力,并从全市运作良好的合作社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合作社探索信用互助模式,以点带面,使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稳步向全市推广。
与此同时,青州市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与指导,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增强信用互助发展活力。
“试点过程中,注重发挥好合作托管银行作用,优化金融服务,简化业务流程,尽可能方便合作社和社员,优先在试点合作社所在地建立‘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布设‘农金通’、POS机、自助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服务设施,拓宽支付渠道,方便社员办理各项业务。”邢丽燕说。
青州市还专门出台了《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坚持服务三农的本质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大力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制定实施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三年规划,计划以“增量、扩面、提质”为主线,合理规划试点合作社数量,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覆盖面,努力推动试点工作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家农民合作社、1766名社员获批参与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累计发放互助金241笔882.8万元,参与信用互助社员人数和互助资金规模均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