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青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青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3日)
郭建伟
现将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青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成效显著的五年。五年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着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突出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坚持全面从严,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示范带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抓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推动各级压力上肩、责任生根。市纪委积极发挥协调职能,协助市委、市政府调整完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每年细分量化目标任务,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结果运用“三个明确”。市纪委常委结合执纪监督发现的问题,定期约谈下级党政负责人,实现履责压力逐级传导。采取日常考核和定期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委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和全年检查,市纪委组织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五年来,共有108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以有力的责任追究促进了责任落实。
(二)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在监督执纪中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有关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实践。2016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06人,其中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356人,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第二种形态”处理265人,运用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第三种形态”处理84人,运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新建规范化纪检监察来访接待中心,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被省纪委通报表彰为“无越级集体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创新“团队式”执纪审查模式,由市纪委常委、派驻纪检组书记牵头成立12个执纪审查团队,各团队紧密协作配合,执纪审查效率进一步提升。“团队式”执纪审查经验做法得到潍坊市纪委充分肯定和推广。五年来,市纪委共立查违纪案件108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08人,其中科级干部9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801万元。
(三)坚持不懈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压用力,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加大对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下发“重大事项申报单”“主体责任督办单”“监督责任督办单”三张单子,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婚嫁喜庆等重大事项的监管。五年来,共检查机关事业单位217个,旅游景点、酒店、农家乐等315家,对发现的9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微腐败”,2015年以来,先后给予225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四)强化教育监督,积极营造崇廉拒腐浓厚氛围。在全市组织开展廉政诗歌大赛、“为民、务实、清廉”书画展、“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主题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承办潍坊市“廉洁家风”故事大赛决赛,组织参加潍坊市“两项法规”知识竞赛并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先后邀请中央纪委宣传部领导、潍坊市纪委领导来我市做党风党纪教育辅导报告,在全市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全市正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参加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全市省级教育基地、示范点达到3家,潍坊市级达到4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镇街、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组织开展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开展市纪委常委同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镇街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工作,实现压力层层传导。
(五)持续深化“三转”,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领,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成立组织部、宣传部、廉政教育中心,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从事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占比达到80%以上。督促镇街党(工)委对纪(工)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13个镇街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均签字背书,确保聚焦主责主业。制定出台《镇街纪(工)委工作考核办法》,对镇街纪(工)委书记落实“三转”要求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讨论,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安排派驻纪检组和镇街纪检干部轮流到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以干代训”,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市纪委常委会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边感悟,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始终坚持“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正确方向上持续深入推进。
二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必须明确“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必须严格问责,以常态化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养成。
三是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建设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把党的六大纪律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为的“尺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四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由不敢向不能、不想迈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坚持正风肃纪不手软、正本清源不松懈、正道直行不停步,既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又推动党员干部勇担当、干事业,才能使不敢的氛围更加浓厚,推动“不敢”向“不能”“不想”扎实迈进。
五是必须坚持依靠群众,凝聚反腐正能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积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努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才能以实际成效赢得人心、提振信心,厚植群众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还有待进一步强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不到位,执纪审查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对全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新的战略规划,确立指导思想,明确奋斗目标,确定工作任务。随着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全市各项工作即将开启新的征程,也必将再创新的辉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坚决为开启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奋力为再创新辉煌提供全力支持。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严明纪律,坚决捍卫党规党纪严肃性、权威性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一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政治纪律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准则行为。三要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督促各镇、街道、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制定周密计划,采取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政治责任,必须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压力传下去。一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开展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下级党委主动担责,切实承担起抓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督促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二要压实纪委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市委制定完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考核办法,每季度、每半年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年底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进行全面检查,并注重抓好检查考核结果的使用。三要以严格问责促进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级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三)强化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一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全市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承担好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任务,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对镇街、市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使领导干部在更大范围内接受监督。三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部署和市委要求,积极协助市委建立巡察机制,今年上半年组建巡察机构,成立巡察队伍,尽快开展巡察工作。四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新途径。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结合执纪审查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认真负责地做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贯彻落实好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监察,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四)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恒心,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适时建设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随手拍”等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深化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既要常念“紧箍咒”,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新官僚主义和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的新享乐主义,又要戴上“护身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规依纪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坚决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纠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理制度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增强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三要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青州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通过丰富内容、活化形式,着力提升现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品质和内涵;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手段,新建一处高水平的青州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继续深入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好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对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挖掘青州历史名人廉洁齐家典故,传承段村烈士祠、胡林谷等红色文化基因,编辑出版高质量、高水平廉政文化作品,争创国家、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五)严格执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执纪审查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执纪必严。一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关键环节,有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做到能谈尽谈、该询就询,把更多精力、更大功夫下在红脸、出汗、批评、警示上,把好常态防线。优化问题线索处理流程,建立重点问题线索重点管理制度,对原有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切实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后三种形态,严守纪律红线、底线、高压线,对违反纪律的问题和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绝不姑息纵容,绝不包庇袒护。二要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对腐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团队式”执纪审查模式,不断提升执纪审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严格执纪审查。强化执纪审查安全理念,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三要着力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协助市委适时修订印发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间的执纪审查协作配合,着力构建反腐败高效机制。
(六)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着力打造过硬执纪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承担执纪审查的重大责任,必须始终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一以贯之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不断提高学思践悟能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督促纪检监察干部顺应新媒体、大数据发展新趋势,进一步加强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学习,以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需求。二要强化对派驻机构和镇街纪检机构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职能,督促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派驻监督效能,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按照上级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采取具体措施,强化督促指导,引导镇街纪检机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管辖范围内执纪监督工作。三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的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和审批权限。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确保执纪监督权力不被滥用。认真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以强有力的自我约束严格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严防“灯下黑”。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树立正气、敢于担当,全面发展、再创辉煌,为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