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冀舒心)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减少公积金缴存职工两地跑的现象,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由青州转移到外地市的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不再需要转入、转出两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
由外地市转移到青州的缴存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申请: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转入青州的,服务窗口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进行办理;信息不符的,将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如仍有不明之处,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3889907。